本网讯 近期,随着降雨增多,野生蘑菇纷纷“冒头”,进入生长旺盛期,同时也进入毒蘑菇食物中毒的高发期。宁夏银川市永宁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发布警示提醒:为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事故的发生,请广大群众不要自行采摘、购买、食用野生蘑菇等菌类。
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,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,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、气味、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,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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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野外,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,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。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。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,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。
目前,银川市内常见的6种野生蘑菇主要有野生四包菇、鸡腿菇、墨汁鬼伞、瓦鳞鬼伞、鳞柄白毒伞、杨树蘑菇。
杨树蘑菇,无毒,一般春、秋两季自然发生于杨、柳、枫、榕、小叶榕等阔叶树的枯死树干和腐朽的树桩及埋于土内的树根上,以及一些草坪上。
野生四包菇,成熟后有毒,俗称狗尿苔,常见于野生树林中腐木、树木根部位置,在成熟前期可以食用(菌盖底部灰色以前),不能与酒同食,成熟后(菌盖下部黑色)有毒,不可食用。
鸡腿菇,微毒,在雨后会迅速成长,多见于银川市河边、草滩、沟渠、树林树根旁。
墨汁鬼伞,微毒,更不能与酒一起食用。春至秋季(晚秋),或者生长于银川市田野、树林和庭院中柳、杨等阔叶树基部附近或草丛中,往往形成一大堆多达数十枚。
瓦鳞鬼伞,微毒,幼时可食,成熟后不宜食用。生长于银川市田野、树林和庭院中柳、杨等阔叶树基部附近或草丛中。
鳞柄白毒伞,剧毒,严禁食用。多分布于银川市的人工绿化带、草坪上等湿润处。
永宁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广大群众注意以下几点:
不采摘。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。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,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,不要轻易采摘不认识的蘑菇。
不购买。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,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,也不能放松警惕,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,不要偏听偏信,轻易买来食用。
不食用。为避免类似中毒事件,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。集体聚餐、餐饮服务、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,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。
同时,各类餐饮单位、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自我管理,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,进货渠道要正规,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。各类单位食堂,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、采购野生蘑菇,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;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,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。
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,或因地区、季节、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,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。误食毒蘑菇,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,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肝区疼痛等症状,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。目前,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。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,应尽早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。同时,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,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。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,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。
同时,要警惕中毒“假愈期”。部分病人经治疗后,急性胃肠炎症状逐步缓解甚至消失,给人以病愈的感觉,其实此时毒素正在通过血液进入肝脏等内脏器官,侵害了实质脏器,会在1—2天后病情迅速恶化,累及肝、肾、心、脑等脏器,以肝脏损害最为严重。所以,在中毒初期症状缓解时,仍应留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,观察一段时间,确保病情稳定好转再出院。
(朱梓蕴)
初审:李松 责任编辑:张嘉真 审核:欧阳美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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